申请指南

学生请愿指南

  1. 申请表格可在每个校区的咨询办公室找到. 学生应与指导老师见面填写表格. 所有 所需资料必须填写在申请表格上. 申请如缺少课程编号,将不获处理。, 参考号码(s), 术语, 和学生证#. 如果你不知道在哪里找到这些信息,顾问会帮助你.
  2. 获得经济援助和/或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在提交给顾问之前由经济援助代表签署请愿书. 没有这个签名的请愿书将不被接受.
  3. 请愿书由请愿委员会根据提交给顾问的时间进行审查.  最后期限通常在请愿委员会会议前三周确定. 在截止日期之后收到的请愿书将在下次预定的会议上进行审查. 提交截止日期的列表可以由指导老师获得.
  4. 学生将被通知委员会的决定. 请在委员会会议后两至三周收到此通知.
  5. 如果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获得学费退款, 这些资金首先用于学生账户上的任何剩余余额. 只有在所有债务都解决后,学生才有权亲自收到由退还学费产生的资金. 学生应该留出至少45天的时间 批准接收这些资金的通知.

适用于学生申请的情有可依的情况和所需文件的例子:

  • 在正在考虑的课程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或有记录的健康状况.
    您必须提交医生或医疗保健提供者的医疗文件以进行确认.
  • 正在考虑的课程期间有直系亲属死亡.
    你必须提交一份讣告副本,注明你是直系亲属(或死亡证明)来确认.
  • 在被考虑的课程期间,非自愿召服现役.
    你必须提交一份你的命令副本不由自主地召唤你去现役部队确认.
  • 在被考虑的课程期间,有文件证明的就业状况的变化.
    你必须提交一封雇主用公司抬头的信,证明你的工作状态和/或工作时间的变化.
  • 课程期间发生的自然灾害.
    您必须提交保险文件或其他有关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文件来确认.
    正在考虑的课程期间的其他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.
    你必须提交支持你的解释的文件来确认.

注意: 你应该提供所有文件的副本. 在提交学生申请后,文件将不会因其他目的而退还给学生.